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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星公司荣获“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

2013-06-10 20:47:33      点击:

近日,在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中,宝星公司被评定为“年度纳税信用A企业”。



纳税信用不仅是衡量企业信用的“试金石”,更是企业发展的“金名片”。此次获评纳税信用A级企业是国家税务机关对宝星公司依法经营、诚信纳税、规范管理的肯定,更是对宝星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高度认可。同时展现了宝星公司诚信纳税的良好企业形象,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宝星公司将一如既往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为地方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什么是“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一定周期内的纳税信用所评定的级别。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具体指标为:税务登记情况;纳税申报情况;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税款缴纳情况;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处理情况。其目的在于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什么是“A级纳税信用”?我国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其中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M级纳税信用为新设立企业在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